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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0-03-10 13:05:03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各市、省直管县(市)市场监管局,各有关单位:

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(简称省政府质量奖)是省政府在省 内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,包括省政府质量奖 和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,每 2 年评选 1 次。评选坚持公开、公平、 公正的原则,坚持标准,严格程序。对申报组织的评选标准采用 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(GB/T19580)和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 指南》(GB/Z19579);申报个人的评选标准采用《安徽省人民政 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》(质办〔2018〕10 号)。现就申报第五 届省政府质量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(以下简称申报组织)应当 具备以下条件: 1.在本省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具有 3 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;2.符合国家产业导向、环境保护、节能减排、安全生产、质 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; 3.质量管理体系健全,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三年以上,已 通过 GB/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; 4.在质量水平、创新能力、标准制定、品牌影响力、经济和 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; 5.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,近 3 年内无重大质量、安全、环境污染、公共卫生等事故(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认定);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(检查)不合格 记录;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(由相关部门界定);法定 代表人无犯罪记录。 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奖的,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 得再次参与申报。

(二)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个人(以下简称申报个人)应当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 1.在本省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 3 年以上; 2.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,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 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、经验,对提高所在单位、组织 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突出贡献; 3.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,无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; 4.所在组织近 3 年内无重大质量、安全、环境污染、公共卫 生等事故(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),无其它严重违法、违规不 良记录(由相关部门界定)。

详见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》(皖政〔2018〕21 号)。

三、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、组织或个人概述、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 组成。

(一)组织申报提交材料 1.申报表:申报组织应如实、完整填写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 量奖组织申报表》; 2.组织概述:内容根据 GB/Z19579-2012《卓越绩效评价准 则实施指南》附录 B 的要求提供。字数不超过 3000 字; 3.自评报告: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、过程、做 法、成效和经验(单独成篇);对照 GB/T19580-2012《卓越绩效 评价准则》具体要求,逐条从采用方法、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 个方面,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,可以使用图表。字数不超 过 50000 字; 4.实证材料:凡在申报表、自评报告中涉及的,需提供证明 性材料,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,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, 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,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 材料等。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。

(二)个人申报提供材料 1.如实填报省政府质量奖(个人)推荐表; 2.个人概述,介绍个人基本情况、所在组织情况、个人优势 和不足等,字数不超过 2000 字;3.自评报告,突出个人主要成绩和突出贡献,字数不超过 5000 字; 4.实证材料,凡申报材料涉及的主要成就、成果、荣誉等, 需要提供证明性材料,并加盖公章;无法提供的,请书面说明。 以上材料 1、2、3 需要合订成册,实证材料单独成册,一律 A4 纸双面打印、软封面装订、字体统一为小四号、行距 1.5 倍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(一)申报:申报组织和个人应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前将完 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市政府(或省直管县、市政府)、省级行 业主管部门(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报送省国资委)。其中,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(实证材料一式两份)、电子 U 盘(含所 有材料)一式两份,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。

(二)推荐:市政府(或省直管县、市政府)、省级行业主 管部门(省属企业和央企驻皖单位由省国资委审核推荐)收到材 料后,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报至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。 各市政府(或省直管县、市政府)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 照国务院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-2020 年)》《中共安徽省委 安 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 意见》确定的总体要求、重点任务、重点领域,择优推荐申报; 对已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、设区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申报组织和 个人优先推荐;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申报组织和个人,尤其是 在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。 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。本届省政府质量奖评选是市场监管体制改 革后的首次评选,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申报的组织宣传工作。 要充分发挥各地新闻媒体的作用,广泛宣传动员,积极营造氛围, 真正把本地成就突出、质量效益显著、核心竞争力强的申报项目 推荐上来。

(二)认真把关。推荐单位应对申报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材料 进行认真审核把关。各市、省直管县(市)市场监管局要协助地 方政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 审核,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。

联系人:张勇,范茂华

咨询电话:0551-65318129或18755150066(微信同号)

地 址: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延安路 13 号 邮 箱:1098470366@qq.com

附件:1.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材料

2.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个人申报材料

第五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格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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